一、航材进口免税政策的核心要点
对于航材采购人员而言,弄清楚“谁能免税”和“什么航材能免税”是开展工作的前提。
根据财关税〔2021〕15号文件,2021年至2030年期间,经民航局认定的航空公司、维修单位、航材分销商及飞机整机制造企业,进口国内无法生产或性能不满足要求的维修用航材,可免征进口关税。需要特别注意的是,增值税仍需照常缴纳,免税仅针对关税部分。
此外,海关总署自2025年3月起将“一表多用”模式推广至航材领域,企业只需一次办理减免税审核确认,一年内多次进口同一商品均可直接享受免税,无需反复提交申请。这一变化显著缩短了采购周期。
二、第一步:确认您的企业是否在“白名单”内
首次办理免税进口前,采购人员应向企业所在部门确认:本单位是否已列入民航局定期公布的《进口航材免税主体清单》。若尚未列入,需先向民航局报送企业信息,完成资格认定。这一步骤不可跳过,否则即使航材在免税目录内,海关也无法受理减免税申请。
三、第二步:通过航空器材网查询航材是否免税
这是整个申报流程中最关键、也最容易被新手忽视的环节。
具体操作方法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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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开浏览器,访问 航空器材网(www.airparts.cn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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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网站首页顶部的搜索框中,输入您计划采购的航材件号(如“NAS1149C0416R”),也可输入航材名称或型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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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击查询按钮,系统会返回该航材的库存信息、供应商列表,以及一个重要的字段——“航材海关免税信息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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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字段会明确显示该件号是否在现行免税清单内,并标注对应的海关商品编码(HS编码)及免税政策依据。
温馨提示: 如果您尚未注册平台账号,可先注册成为个人或企业用户(目前平台已有30余家企业、200名个人用户)。登录后,查询结果会更加详细,包括供应商报价、联系方式等,方便后续采购对接。
如果查询结果显示“不在免税清单内”,则需按正常关税税率核算成本;若显示“可免税”,则可将查询结果截图或记录相关信息,作为后续申报的参考依据。
四、第三步:正式申报前的准备工作
在确定航材可免税后,进入海关申报准备阶段。
材料清单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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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进出口货物征免税申请表》(可在国际贸易“单一窗口”在线填写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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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口合同、发票、运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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航材的产品说明或技术资料(用于证明该航材国内无法生产或性能不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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航空器材网查询结果的打印件或截图(辅助说明免税依据)
技术细节: 在填写报关单时,应将航材件号填写在“规格型号”栏的最后部分,并在件号前加“∣”分隔符。如果一个商品对应多个件号,件号之间用英文半角分号“;”隔开。这一细节若填写错误,可能导致系统无法自动匹配免税数据,转为人工审核,延长通关时间。
五、第四步:通过“单一窗口”完成申报
推荐使用国际贸易“单一窗口”(https://www.singlewindow.cn/)进行在线申报。操作流程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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登录系统,选择“减免税申请”模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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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传已准备好的材料,填写航材的HS编码、件号、数量、原产地等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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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交申请后,海关通常会在1-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(使用快速审核功能的企业可缩短至数小时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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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核通过后,系统生成《征免税确认通知书》,凭此办理进口报关手续。
特殊情况处理: 若遇到飞机停场(AOG)急需航材的情况,可先按紧急进口程序办理通关,事后补办减免税确认手续。但需在货物进口后3个月内完成补办,否则将无法享受免税。
六、三大常见错误与避坑提醒
错误一:不查免税直接采购。 部分新手认为“只要是航材就能免税”,实际并非如此。只有列入动态清单的件号才能免税。采购前务必上航空器材网查询确认。
错误二:混淆关税与增值税。 免税仅指关税免征,13%的增值税仍需正常缴纳,需提前计入采购成本。
错误三:忽略原产地影响。 即使航材在免税清单内,若原产于美国,根据2025年4月发布的加征关税公告,仍需额外缴纳对美加征的关税(该部分不予减免)。采购时应尽量选择非美来源或提前核算综合成本。
七、保持政策敏感度
免税进口单位名单和商品件号清单会根据国内产能变化动态调整。建议采购人员每季度登录民航局官网或航空器材网的政策专栏,查看最新批次清单。只有持续跟踪政策变化,才能确保每一次申报都准确合规。